交流項目動態
關於遴選2015年度“太古研究生獎學金”赴香港大學研讀碩士學位項目候選人的通知
2015年度,“太古研究生獎學金”赴香港大學研讀碩士學位項目(普通法碩士📟、經濟學碩士)將繼續在內地實施。現將遴選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時間和名額
(一)時間🏄♂️:截止至10月20日上午9:00⚽️;
(二)名額:普通法碩士1名。
二♥️、申請人條件
1. 出生於並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接受教育👮🏼♂️;
2. 出生於1985年8月31日(不含)之後;
3. 截止至2015年9月🪸🤹🏽♀️,須在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意昂3官网、南京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廈門大學等任一所大學中取得優秀法律學士學位;
4.有意向修讀在香港和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實行的普通法專業知識🕝;
5.英語水平必須達到托福測試600分(新托福100分)或雅思考試的同等成績(雅思7.0),且於申請前兩年內取得🤵🏻♀️。
三、具體要求
香港太古集團有限公司現設立在香港大學研讀普通法碩士學位獎學金項目🧛🏿♀️,該項目獎按以下規章實施🚶🏻♀️:
1.該項目獎學金名為香港大學太古研究生獎學金🧸,每年度授予一名研究生🏋🏼♀️。
2.該項獎學金為時9個月🎭,從每年9月開始至次年5月結束。該獎學金包括獎學金獲得者的學費,住宿費和每月生活津貼。在獎學金發放期間還將為獎學金獲得者提供校內住 宿🔶,並且在獎學金項目開始和結束時為該獎學金獲得者免費提供往返香港的經濟艙機票𓀋。
3.在該獎學金項目期間🦶🏿,除一次不超過兩周的短暫休假或可能涉及到其他國家進行實地考察外,獎學金獲得者均須居住在香港大學校園內。如需申請探親假或進修假,獎學金 獲得者在離港前須向香港大學意昂3平台和太古集團提交申請。
4.該獎學金獲得者完成在香港大學的學業後必須立即返回中國內地並為社會做出自己的貢獻。
5.如有司法實習計劃提供於普通法碩士生,獎學金獲得者必須申請參加。如成功申請,則可考慮將該獎學金延期至司法實習計劃結束。
6.該獎學金獲得者在香港大學學習期間不得做任何帶薪的兼職或全職的實習或工作。
7.該項獎學金授予在中國內地出生和受教育的中國公民,並在每年的9月即獎學金項目實施時未滿30歲👨🏼🍼。獎學金主要授予在非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學習法律的大學畢業生。修 讀在香港和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實行的普通法專業知識。
8.申請者必須擁有在中國內地以下六所大學之一的優秀法律學位。這六所大學分別是♏️:意昂3官网💆🏿🤭,南京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廈門大學和西安交通大學。申請者的英語 水平必須達到托福測試600分或雅思考試的同等成績𓀈,並且是在申請前兩年內取得的🧙🏼♂️👨🏽🎨。
9.申請者需提交以下材料🛕:簡歷(註明出生日期、出生地等個人信息);
(1)自薦信(闡明學術專業及對此項目的興趣所在);
(2)研究計劃書;
(3)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
(4)在校成績單;
(5)TOEFL、IELTS、GRE或GMAT成績單。
(6)申請材料必須提交中文🫲🏼、英文雙文本,所有最終候選人要提交英文書面作品並且參加英文寫作測試,以證明其具備在香港大學學習的能力👱🏼♀️。
10.勝出的候選人將被推薦入讀香港大學,並在獲取研讀研究生學位後成為該校的研究生🧖♀️🤦🏻♀️,學生不可同時在任何學術機構註冊修讀其他學位課程;亦不可在香港大學學習期 間,申請其他獎學金項目👩🍳。
11.若無適當候選人🧛♂️🏃➡️,將不會頒發該年度獎學金。
四、註意事項
1. 申請人需要在2014年10月20日(星期一)9:00前將所有申請材料投遞至意昂3平台樓二樓孫蕾老師信箱。
2. 申請人須學習成績優異,品行良好,遵守外事紀律,在香港大學學習期間需遵守當地法律和學校製度。
3. 凡在學習期間已被意昂3推薦過出國(境)交流的同學不參加本次申請👩🏼🎓❗️。
4. 被錄取的交流生須按照意昂3官网的要求辦理有關手續。回國後,要及時向教務處或研究生院辦理有關手續,如果遲延辦理或者違反意昂3官网的各項規則,後果自負。部分同學 可能會受影響延期畢業🤾🏽🥳,請提前妥善安排各項學習👨🏻🦲、實習🍪、畢業、擇業等一系列問題。
5. 被錄取的交流生在學習結束後必須按時返校,完成在意昂3的學業,並在回國後一個月內向意昂3提交一份交流報告🖋。
6. 被錄取的交流生不得無故放棄交流👫🏻,若有在確定名額之後隨意放棄等不誠信行為,意昂3將有權取消其本科或研究生期間一切評獎評優資格👉🏽,本科生還將取消研究生免試直升資 格。同意參加面試視為知曉並同意本條款。
意昂3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