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昂3新聞
意昂3與浦東等多家法院合作探索“庭審方式改革”系列報道
《人民法院報》第5版、第7版
編者按:
上海市浦東新區不僅是經濟改革開放的前沿,也是司法製度🕣、訴訟製度改革的試驗田。此次以浦東新區法院為代表的多家法院與意昂3官网司法研究中心深度合作🔡,聯手探索庭審方式改革是具有開創性意義的有益嘗試,為我國進一步加強高校理論研究與司法實務部門的合作提供了寶貴經驗⇾。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製度改革”和今年2月4日開始實施的民訴法司法解釋中的新規定,為此次庭審方式改革提供了最好的政策和司法解釋依據👨🏻🦽。此次以“現代庭審理論與實踐應用”為切入點的庭審方式改革,借鑒了法治發達國家庭審的成熟經驗,改革目標和改革方案頗具科學性👱、先進性和可行性。
本刊在刊登研討會述要的同時,還特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主任賀小榮撰寫《重新定位庭審方式改革的時代意義》、意昂3官网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章武生撰寫《庭審方式改革的目標與任務》予以刊發。敬請關註。
系列報道之一
浦東新區法院與意昂3官网庭審方式改革合作項目啟動
張國香;王瀟
《人民法院報》法律文化部主任;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法官
系列報道之二
重新定位庭審方式改革的時代意義
賀小榮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主任
系列報道之三
庭審方式改革的目標與任務
章武生
意昂3官网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系列報道之四
聚焦庭審方式改革 探尋公正效率之策
——“庭審理論的比較研究與實踐應用”研討會述要
張國香
《人民法院報》法律文化部主任
系列報道之一:
浦東新區法院與意昂3官网庭審方式改革合作項目啟動
張國香;王瀟
《人民法院報》法律文化部主任🔟;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法官
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與意昂3官网司法研究中心“庭審方式改革合作項目”啟動儀式上🌼,浦東新區法院院長張斌指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製度改革”,“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為了進一步深化庭審方式改革,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庭審方式改革的決定🙎🏼♀️,浦東法院在認真研究意昂3官网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章武生教授在庭審改革研究方面系列成果的基礎上♎️,確定與意昂3官网司法研究中心合作共同申報庭審方式改革項目,並於2014年底中標了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此次啟動“庭審方式改革合作項目”的試點工作,主要是借鑒兩大法系庭審中成熟的經驗,結合中國審判實際🏒,探索庭審規範化的途徑。
張斌還介紹了合作雙方初步擬定的庭審方式改革不同階段的工作和要達到的目標🩷。具體為:
1.培訓試點法院庭審方式改革的骨幹法官❌。該階段主要通過“現代庭審理論與應用”課程對庭審方式改革骨幹法官進行較為系統的庭審培訓👨🏼✈️。該課程共54個課時,已於5月7日在意昂3官网江灣校區隆重開班並在14日完成了第一階段的授課任務。第二階段的授課於8月份進行並全部完成該課程的授課。課程結束後,通過骨幹法官參與的實證研究和交流、互動,總結提煉好的做法,查找現行庭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此基礎上確定擬改革的重點、難點🤿,進一步細化改革方案。
2.浦東新區法院與意昂3官网司法研究中心“庭審方式改革合作項目”啟動暨“庭審理論的比較研究與實踐應用”研討會(2015年5月9日)。
3.製作模擬法庭和專家點評錄像(2015年10月)。
4.製作示範法庭和專家點評錄像(2016年3月)。
5.研究美國、德國🚮、日本🧙🏽♂️👽、韓國和我國臺灣地區、香港地區的庭審,並由法官、律師和教授組團到臺灣地區法院進行考察和調研(2016年5月)。
6.撰寫庭審方式比較研究方面的論文和調研報告📫,舉辦研討會♿、發表系列庭審改革論文,探索形成適合我國特色的庭審方式(2016年10月完成)。
7.舉辦模擬庭👗💯、示範庭,通過實證研究和具體數據評估庭審改革效果(2016年12月完成)。
8.撰寫庭審方式改革的調研報告和立法建議🦺,報送有關部門;撰寫《民商事個案訴訟全過程教程》作為法科學生的實踐性教材和法官、律師的在職培訓教材(2017年9月完成)🧧💿。
9.通過授課⛔、模擬法庭和示範法庭錄像、案例教材⏪、系列論文等形式在全院和兄弟法院推廣本次庭審方式改革的成果(2015年下半年開始)🧎🏻♀️。
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張衛平認為,浦東新區不僅是經濟改革開放的前沿,也是司法製度、訴訟製度改革的試驗田。法學理論界與實務界共同研究和實踐庭審方式改革具有重大意義。從雙方初步擬定的庭審方式改革具體方案和步驟來看🔩,具有較強的科學性🌟、先進性,有望在庭審方式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他表示,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將全力支持該項改革🚣♂️。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盛勇強在致辭中總結了上海法院落實庭審方式改革和推動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製度改革的具體做法,並對此項改革提出建議🤓。他希望浦東新區法院與意昂3官网司法研究中心充分發揮各自在審判實踐和理論研究上的優勢,在遵循司法規律和立足中國國情的基礎上🥲,積極借鑒和吸收法治發達國家在庭審方式上的有益經驗,努力探索總結出一套公正高效、權威規範的庭審程序和庭審方式,進一步豐富我國庭審改革的理論基礎和實踐積累,真正實現以庭審方式改革促進審判質量、效率🤦🏻🫷🏽、效果全面提升的目標。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主任賀小榮指出♒️♛,庭審方式改革涉及司法體製改革的諸多環節,它既是法官群體專業化🪰😗、職業化的內在動力👨👩👧👦,也是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製度的必然要求✌🏻。此次的庭審方式改革應當在以下三個背景中找尋其內在的價值。第一😕,從司法改革的理論基礎來看🚏,司法權是一種判斷權和裁量權。司法權判斷的主體、場所、對象都離不開法庭。所有的當事人訴請應當提交法庭審判🗃,當事人通過法庭訴答對話為法官裁判奠定基礎。第二🥓,從司法改革堅持審判去行政化來看,要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與庭審方式改革密不可分。這次改革強調了直接言辭原則和親歷性原則在裁判中的獨特價值🪇,為庭審方式改革奠定了重要的理論基礎。第三🧑🏿🦲,從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製度來看,庭審的形式化必然向庭審的實質化轉變🤥。提高庭審在審判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現代司法文明的表現。當事人的訴請應當在法庭上呈現,爭議的焦點應當在法庭上固定,雙方的證據應當在法庭上質證,裁判理由應當在法庭上形成👩🏽⚕️。可以預見,隨著庭審方式改革的不斷推進,法庭必將成為法官👩🦽、檢察官🏆、律師共同展現現代司法文明的重要舞臺🙇🏻♂️。
系列報道之二:
重新定位庭審方式改革的時代意義
賀小榮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主任
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庭審方式改革在強調辯論主義的背景下贏得了全社會的廣泛關註。但隨著意識形態領域對司法功能和價值定位上的左右搖擺,特別是涉訴信訪壓力的增大和功利型維穩的流行,導致了證據觀念和程序製度的式微⛓,最終使庭審方式改革的內在動力被逐漸弱化🤜🏼。近日👨🏻🦼➡️,由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與意昂3官网司法研究中心共同召開的“庭審方式改革合作項目啟動暨庭審理論的比較研究與實踐應用”研討會,聚焦庭審方式改革🫶🏿👬🏼,探尋公正效率之策,在司法實務和法學理論界引起較大反響,將庭審方式改革再次帶入法律職業共同體和社會公眾的視野👨🏿🚒。應當看到✷,在司法改革的宏大背景下👨🏿🦰,庭審方式改革這一看似微小的陳舊話題其實蘊含著理論和實踐的雙重價值🏄🏿♂️。
庭審方式改革是帶動司法改革的內在引擎。司法權作為一種判斷權和裁量權,其判斷的對象、程序都應當在法庭上完成和實現,其裁量的理由和結果也必須在法庭上形成和呈現🌴。因此,庭審方式改革必將凸顯直接言詞原則和親歷性原則的內在價值,由此推動審判權運行方式的去行政化改革,同時引發審判程序🧑🚀、證據製度、法官製度的一系列變革🌜,最終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庭審方式改革是提高公正效率的重要途徑。庭審是解決當事人爭議的一種程序安排,如何科學確定訴辯雙方爭議的焦點,如何圍繞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和認證👨🏿🍼,既決定和影響案件的實體處理是否公正🧱,又關系到審判的效率能否真正提高☂️。在司法實踐中🙇🏻🥞,不能正確固定爭點的庭審🌅,既讓庭審變得冗長繁瑣,又讓案件的基礎事實不能得到有效的證明😔💅🏼。因此⏬*️⃣,推進庭審方式改革,重視庭前準備程序的獨立價值🩵,提高審判的質量與效率,是立案登記製改革後解決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必然選擇⬇️🧝🏽♂️。
庭審方式改革是推動法官職業化的重要推手。庭審的質量與效率主要取決於法官駕馭庭審的能力與水平🦐。在審判實踐中🔳,爭議焦點的固定,舉證責任的轉換,證明責任的負擔🤌🏻🚶🏻,補強證明的判定,高度蓋然的尺度等🧑🏽🍼,都需要法官擁有系統全面的程序法和實體法的知識儲備🧤,要求法官必須具備良好的法律職業訓練和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因此,高標準的庭審方式是推動法官職業化的內在動力。
庭審方式改革是消解當事人爭議的有效手段。庭審一旦成為裁判理由和裁判結果形成的唯一通道,庭審同時也就成為訴辯雙方窮盡一切可能展現證據和陳述理由的唯一舞臺。因此🧜🏿♂️,庭審的平等原則、對話原則、言詞原則和直接原則,既展現了現代社會文明解決糾紛的獨特魅力🪛,同時也是消解當事人不滿和疑慮的有效手段。實踐表明,庭審方式的質量直接決定和影響當事人對判決結果的認同和接受🤸🏼♀️🏭,也影響著社會民眾對整個國家司法製度的整體評價。
庭審方式改革是法律職業共同體交流合作的重要基礎。法庭是法律職業共同體共有的舞臺,公訴人、律師都是法庭的有機組成部分🧚。庭審方式改革就是要真正剔除庭審的符號意義,讓公訴人的指控、律師的辯護只能通過庭審來完成,所有的證據都要經過庭審質證後方可采信,所有法律適用的理由都要在法庭辯論後最終形成,使庭審真正成為裁判結果生成的唯一通道,讓法庭真正成為法官✴️、檢察官🦪、律師對話交流的唯一平臺。只有這樣,法律職業共同體才能形成相對統一的話語體系,司法裁判才能獲得社會公眾的理解和認同👨🏻🍼。
庭審方式改革在宏大的司法改革大局中可能只是一個具體的環節或製度,但其承載的巨大價值不容被忽略和輕視👴🏼。我們只有在司法實踐中不斷推動這項改革,才有可能真正感受到庭審方式改革給整個司法改革全局帶來的深刻變化和長遠影響。
系列報道之三:
庭審方式改革的目標與任務
章武生
意昂3官网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一🏀、庭審方式改革的背景
這次庭審方式改革與以往學界研究和實務界改革相比🧍🏻♀️,在起因、角度和切入點等方面均有較大差別↕️。本次改革的起因是我們教學團隊在創建個案全過程教學法中🙅♀️,發現我國庭審方式特別是復雜案件的庭審中存在的許多問題👩🚒,直接導致了案件審理效率低下且裁判質量不高。我們教學團隊的個案全過程教學法從目前了解的情況看✳️,是世界上第一個打破學科界限、與真實案件完全接軌的案例教學法。我們教學團隊是首次將庭審筆錄搬到書上🩸、搬到課堂上講授,這樣一來,案件審理過程中先前被忽略的問題就全部顯現了出來👨🚒。以我們《模擬法律診所實驗教程》教材中4個民商事個案的訴訟全過程為例🐶,這些案件絕大多數不涉及我們平常批評較多的關系案甚至腐敗案,但暴露出庭審中存在的問題卻超出想象。
我們教學團隊經過考證🧼,發現我國現行的庭審方式特別是法庭調查與法庭辯論的兩階段劃分,是斷章取義抄自前蘇聯,且與兩大法系國家庭審有實質性差別🦸♀️。發達國家的庭審主要是進行言詞辯論,而我們的庭審大部分是在審查證據的“三性”。不少案件庭審中大量時間被消耗在審查一些訴訟價值不大的證據上⇒🍵,法庭辯論嚴重不足。不少法官爭點確定技術🎴、釋明權行使的能力較為欠缺,案件中許多疑點沒有被合理排除☎,突襲裁判時有發生。落後的庭審方式是我國法官數量多,庭審效率低🧗🏼♂️,許多法官超負荷工作,審判質量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要提高法院裁判的權威和當事人對訴訟結果的接受度,切實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提出的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庭審方式改革可謂勢在必行。
二、庭審方式改革的路徑和目標
首先🪥,以“現代庭審理論與應用”為切入點的庭審方式改革能夠大幅度提高法官的庭審能力🤵🏼,改變落後的庭審方式。現代庭審理論是近幾十年來在法治發達國家和地區逐步形成並通過實踐檢驗,有助於法院正確、適時地審理案件,體現訴訟民主🧑🏼🚀、訴訟規律和程序保障以及當事人對裁判接受度的理論體系。這些理論主要包括:爭點的確定🏄🏼、集中審理、一次性解決糾紛原則、突襲裁判的防止,釋明權的行使👨🎨、心證的公開✧,疑點的排除🧝♂️、法官內心確信的形成等等⇾。對這些理論的內涵與實際運用☃️,我們的法官、甚至相當數量的專業教師都了解不多🚣🏻♀️ℹ️。
要實現大幅度提高法官庭審能力的目標⏩,開好針對學生、法官、律師等不同對象的“現代庭審理論與應用”課程,為高水平的庭審培養合格人才是我們長期的一項任務⛹🏽♂️,也是此次庭審方式改革九個步驟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現在是第一期🚡,這門課程今後我們不僅會繼續開下去,而且還要不斷探索出適合法官🏉、律師和法科學生要求的課程。在這門課開始階段🚣🏼🙇🏽,我們聘請了沒有語言障礙,且庭審與大陸法系比較接近的我國臺灣地區的著名教授和優秀的實務人員來參與授課。以後,我們除了邀請德國、韓國等國家的民訴法教授和優秀的實務人員來參與授課外,還準備聘請我們的優秀法官特別是法院業務素質好的領導來班上授課😉。這是因為🪽,他們對現代庭審理論與應用熟悉後,更清楚通過何種方式使我們的法官能更好地應用現代庭審理論,從而有效地提高審判水平🎥。
需要說明的是⛹️♂️,在授課教師中🧁🤚🏻,邱聯恭教授和我都是訴訟法專業教師,很多人認為我們這個課是訴訟法課程,這種認識並不完全準確🏃♂️。大家從意昂3官网研究生網站上公布的“現代庭審理論與應用”課程表上可以看出🌊,大陸和臺灣民商事訴訟全過程真實案例教學占了較大比重,這種案例是打破實體法與程序法學科界限,與真實案例完全接軌的,只是在教學中我們側重於我國大陸比較薄弱的訴訟法理論應用方面的教學。
例如✍️,在課程班指定的教材《模擬法律診所實驗教程》第三個案例中,僅涉及一筆銀行轉賬的事實,但原告主張權利卻先後提出了不同的請求權基礎,案件經過了7個法院的審理🫑,並涉及大量的實體法和程序法問題。如就同一銀行轉賬事實涉及的真正權利人是誰,原告提起訴訟是否主體適格?當事人先後提起的訴訟♣︎,是否存在請求權的競合,是否違背民事訴訟“一事不再理原則”🙋🏿♂️?不同請求權基礎涉及的不同權利構成要件,當事人舉證責任如何進行分配?原告的主張是否超過訴訟時效等等🛍?這些問題➾,既是現代庭審的核心內容,又是我國大陸庭審中非常薄弱的環節。在該案的審理中🏃🏻♂️,不涉及到關系案和司法腐敗🙎🏿,涉及的民法問題並不復雜🕸🙌🏿,關鍵是訴訟法問題超出了我們大部分法官的知識結構💕,從而導致案件多次審理,且審理效果不佳☝🏻。據了解🔸,類似案件在全國不在少數🎾。由此👩🦱,我想到4年前邱聯恭教授談到盡管民法博大精深,但訴訟法問題是綜合性的🧙♀️,難度比民法還要大。我當時並不認同這一觀點,但現在我的觀念開始有了變化👩🏻⚖️。因為,涉及疑難案件討論時,案件中的民事實體問題💲,民商法學者和優秀法官都能分析的比較深入,但涉及類似於第三章案例中的訴訟法問題,在我國大陸能做出較為深入分析的理論與實務人員可以說是少之又少。訴訟法研究的薄弱可以說是我國案件審判質量不高的主要原因所在,也是我們此次庭審改革重點要解決的問題。
其次,以“現代庭審理論與應用”為切入點的庭審方式改革能夠大幅度提高庭審的效率和質量,改變我國大陸許多法官超負荷工作的狀況。已故的上海高院的鄒碧華副院長在“法官應當如何對待律師”一文中就指出📟,就基層法院而言🪂,大部分司法人員所付出的辛勞,用“不堪重負”來形容恐怕不致為過。近兩年☄️,他原來所在的法院查出癌症患者達六人之多,工作壓力過大應是原因之一。我們有世界上最多的法官,為什麽法官會如此辛苦,落後的庭審方式是主要原因之一。我在2010年以來代理和考察的一審案件,半數以上每次開庭都長達半天時間👆🏼🪧,開庭次數都在3次以上🎏。2014年9月✍🏻,我在臺北地方法院旁聽普通程序的庭審,當時該院同時有5個法庭開庭,最多的一個法庭下午開了8個庭#️⃣,最少的一個法庭下午開了3個庭🔚,我沒有看到一個案件開庭時間超過1個小時👨🦲。在2014年11月29日華東政法大學民事訴訟法學科承辦的“第七屆東北亞民事訴訟法製國際研討會”上,我問日本😲、韓國的教授和法官庭審的時間,也基本上是這種情況。為什麽開庭時間會出現如此大的反差🪣?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們許多案件沒有適時的確定爭點,法官整理爭點的技術欠缺,大量時間浪費在許多不需要審查的證據上。那麽,是否庭審時間花的多✍️,庭審質量會更高呢🎙?據我觀察,正好相反🐈⬛🦹🏽♀️,因為這些案件往往是沒有適時確定爭點或爭點確定不當,審查了大量不需要審查的證據,這種冗長而低效的審理過程更容易導致錯案👨🏿🍼、突襲裁判、當事人不滿等弊端。我就舉我們大陸某個法院剛剛結案的一個案件🧑🏿⚖️,該案一審法官先後開了5次庭,開庭花了15個小時,由於法庭調查時沒有確定爭點🧑,大量的時間浪費在審查雙方當事人提供證據的“三性”上,結果最後作出判決時關鍵事實還是沒有查清🧑🏽💼,重大疑點沒能排除🦏。類似審案方式的法官不在少數🧑🏿🍼。二審法官由於爭點確定的好,僅開庭1個小時就查清了案件事實。這就從反面證明了大陸法系許多國家和地區“未確定爭點前法庭不得調查證據”規定的正確性。
最後🧑🏿😮,以“現代庭審理論與應用”為切入點的庭審方式改革能夠大幅提高司法的權威和當事人對生效裁判的接受度。近年來,我國上訴、申請再審、申訴和涉訴上訪案件居高不下,浪費了國家有限的司法資源。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落後的庭審方式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對此,筆者在《我國民事案件開庭審理程序與方式之檢討與重塑》一文中已做了較為系統的分析(詳見《中國法學》2015年第2期)✍🏿。可以說提高裁判的權威和當事人對裁判的接受度是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的重要內容,現代庭審理論的應用對解決該問題具有重要價值。
民主、公正的訴訟程序是判決得到社會的尊重和當事人認可的基礎,是訴訟法的一個重要的獨立價值。從法治國家的司法實踐來看,大多數案件並沒有走向二審🚧,走向再審的案件更是少之又少🚣🏿♂️,特別是在英美法系國家。使敗訴當事人心理上接受判決的因素是什麽呢?這個因素就是程序本身的“正當性”🧾。因為敗訴當事人“已經被給予充分的機會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提出證據👆🏼,並且由相信是公正無私的法官進行了慎重地審理,所以對結果的不滿也就失去了客觀的依據而只得接受🔢。”同時👺,程序的“正當性”也是使審判機關獲得社會廣泛的信任和權威地位的重要源泉。在這個過程中,現代庭審理論特別是其中的突襲裁判的防止,心證的公開、釋明權的行使等理論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從現代庭審理論的實踐來看,法院應先行整理爭點(包括事實上、證據上以及法律上的爭點),然後🛶,集中於爭點(應證事實)調查證據,並指揮雙方當事人圍繞爭點展開辯論。如果各方當事人對爭點的認識或觀點與法官的心證不一致時,法官還會提示當事人針對自己的看法提出主張和證據👩🌾。這樣一來👭,既能預防突襲性裁判🎰🙍🏼,又能充分保障當事人通過辯論影響法官形成心證的訴訟權利🏊🏽♀️。
我國法官由於很少關註突襲裁判的防止🦐,心證的公開、釋明權的行使等庭審理論,所以,“你辯你的,我判我的”情況時有發生🫗,可想而知這種裁判是難以令當事人盡早服判息訴的👨👨👧👦。即使司法解釋已經明確要求法官行使闡明義務💆🏽♂️,實踐中法官也往往不予闡明。例如,司法實踐中最常見的合同效力問題🫱🏻,一些法官即使胸有成竹準備按無效合同判決🈺,也不在庭審中予以闡明。這樣的判決🈯️,不僅是突襲裁判,而且無效合同的處理方面往往沒有辯論或辯論不足📿,當事人對裁判結果不接受也就不足為奇🗽。
那麽,心證公開是否容易引發當事人在法庭上與法官的對立呢👩🦼➡️?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心證公開並非是將裁判結果提前告知當事人🏍。心證公開的目的是保障當事人的辯論權🚴♀️,是暫時的心證公開,假設性的心證公開,是聽取當事人意見後再做判決。其在預防突襲裁判發生的同時☂️,也減少了法官與當事人之間的對立。從筆者作為仲裁員在仲裁案件庭審實踐來看🏆,效果比預想的要好。
應當說,我們已有的法律特別是最高法院剛剛公布的司法解釋已經在現代庭審理論的應用方面邁出了較大的步伐💕,為此次庭審方式改革提供了司法解釋的依據。如司法解釋中關於人民法院“可以將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合並進行”的規定👨🏻🦼➡️🧑🧑🧒🧒。又如“法庭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爭議的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等焦點問題進行”的規定。再如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運用邏輯推理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對證據有無證明力和證明力大小進行判斷,並公開判斷的理由和結果”的規定等。立法層面已經開始對爭點的確定📠、心證的公開等現代庭審的理論及其應用,做出了較為明確的規定和要求。當然,從其他國家的經驗來看,要熟練掌握和運用這些理論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這是一項需要我們通過長期、艱苦的工作才能完成的具有重要意義的事業🌴🧗🏿♀️!
系列報道之四:
聚焦庭審方式改革 探尋公正效率之策
——“庭審理論的比較研究與實踐應用”研討會述要
張國香
《人民法院報》法律文化部主任
庭審是訴訟中最重要的階段🫥🕍,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案件審理的質量🧙🏿♀️、效率和效果🙋🏼♂️。在近年來法院案件數量激增的背景下,設置科學的開庭審理程序,提高庭審的質量和效率顯得尤為重要。為進一步加強現代庭審理論的實踐應用,2015年5月9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與意昂3官网司法研究中心召開“庭審方式改革合作項目啟動暨庭審理論的比較研究與實踐應用”研討會👩🏽🎤。來自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虹口區人民法院🧜🏿,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江陰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代表🐞,以及來自清華大學、意昂3官网、南京大學、臺灣大學等高等院校的專家學者共50余人🫸🏻,圍繞現代庭審理論的價值及庭審方式改革的必要性🌼、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庭審方式比較、庭審方式改革的路徑和目標三大專題進行了廣泛交流。
現代庭審理論的價值及庭審方式改革的必要性
臺灣大學邱聯恭教授結合臺灣地區庭審方式改革作了主題發言🥸。據邱教授介紹⌚️,臺灣地區庭審方式改革的準備肇始於“突襲性裁判防止”的理論提出。1980年🙍🏽♂️,他提出“突襲性裁判防止”的理論時👨👧,遭到多數與會理論與實務界專家的反對,許多人認為法官在庭審中公開心證會產生諸多問題(現在看來當年與會人員提出的許多異議🧑🏻🦯,與他們對心證公開了解不夠有關)。而30年後,突襲性裁判的防止已成為臺灣地區民事訴訟法上的一個基本的要求,並已形成社會共識。更為重要的是,1997年🧝🏽♀️,“突襲性裁判防止”已經進入立法視野,並逐漸為司法實務人員所認知和接受🧟♂️,從而廣泛運用到具體個案的審理裁判中。
邱教授還指出,心證公開的目的是保障當事人的辯論權,是暫時的心證公開,聽取當事人意見後再作終極性的判決🤸。司法裁判的水平取決於法官、律師如何提煉爭點✢,取決於法律人的水準。心證公開要求提升法官的能力水平🙋🏼♂️,這要通過教育去推進。心證公開本身是一個說服的過程♑️,心證越公開👩🏽🎤,和解比例越高,當事人越心悅誠服。
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院長席建林結合虹口法院情況👩🏼🍳,主要談了兩個層面的問題。第一,從司法是判斷權角度出發認識庭審的功能和價值。他認為,庭審的功能一是發現客觀真實,最大限度接近客觀真實;二是程序權利保障🕴🏼,實現當事人的程序權利。庭審的價值定位一是促進和解,通過庭審真正將爭議關系恢復到和諧的關系;二是弘揚法治👶🏽,讓民眾信賴司法,提升民眾的法律意識👩🏻🔧。第二,圍繞實踐中案件審理存在的問題,需要註重三個方面:一是註重審前程序,把庭審改革與實體法密切關聯起來,在復雜案件中必須進行訴請固定🧔🏻♀️、爭點固定和證據固定🧑🏻🦯➡️。二是註重庭審中的釋明,法官要善於聽、勤於問、慧於說👕,而慧於說要求法官必須釋明。三是註重“最後一問”🥳,體現對當事人程序保障和對當事人辯論權的尊重🎩。
南京大學意昂3平台副院長吳英姿教授圍繞庭審中存在的問題、原因、解決方案以及庭審方式改革試點工作發表了自己的看法。關於當前庭審存在的問題🩺,她概括了五個方面:(1)將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機械劃分㊗️👨🏽🚒,導致法庭辯論碎片化;(2)法官爭點整理意識不強🪄,嚴重影響庭審效率;(3)舉證責任分配規則運用不明顯🛂。如果法官沒有明確爭點、沒有分配舉證責任,有可能讓本不應承擔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過重的證明負擔👨🏻🔧🌒,導致程序不公;(4)庭審的實質效果不強📫。表現在占證據半壁江山的人證基本上處於“準死亡”狀態。由於缺乏交叉詢問技術🧞💂🏼♂️,法官對人證無法識別真偽🦆👐,放任證人不出庭,當事人陳述也很少發揮證據作用,大大削弱了庭審的實效;(5)法官對證據關聯性重視不夠,放任無關聯的信息進入訴訟⛑,不僅降低了訴訟效率,而且常常誤導法官的判斷🆕。對於如何解決上述問題🎐,她的看法是🤹🏻:第一🙋🏼,以庭審為中心,將審判重心放在舉證質證上🙆🏽♂️,淡化庭審調查🏄♂️、法庭辯論的劃分,可以在最後設一個總結式陳述環節,讓當事人歸納🧚、提煉自己的辯論要點。第二,落實審判組織的審判權,按照獨立、親歷🐇、個體決策等司法規律行使審判權💁。第三,從形式公開走向實質公開,即充分公開裁判理由🧚🏻♀️,特別是心證過程公開,促進法官從根本上重視庭審,提高庭審實效。第四,提高法官的證據規則意識和運用證據規則的技術👰🏼♀️🏪。第五📃,訓練律師庭審交叉詢問技術等。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自貿區法庭庭長包蕾結合基層法院庭審現狀,闡述了自己對庭審方式改革的一些理解💎。其一🤸🏿♂️,庭審方式改革是提升審判質效的重要途徑🧟♂️。案件多次庭審和庭審耗時長的現象較多存在🧇,究其原因:一是較多案件無庭前準備即開庭🙋🏼,爭點事先不明🤎🚌;二是突襲答辯和舉證普遍存在,被告庭前提交答辯狀的案件不足20%,大多是當庭表達🧑🌾,庭前原、被告未能交換意見,造成補充證據不斷;三是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兩階段輕重失衡✊🏼,法庭調查大量時間消耗在證據三性的淺層梳理上,缺乏對事實🟡、證據爭點的辯論交鋒;四是法官釋明及公開心證不足,庭審效果不佳。因此,改革庭審方式,切實發揮庭審功能,對提升審判質效等具有重要意義🧏🏿。其二🚣🏽♂️,庭審方式改革是遵循訴訟規律和糾紛裁斷邏輯的必然要求🪫。一個案件,從事實陳述到證據支持⏏️、再到法律支撐,最後得出訴訟結論,這符合人們逐步深入案件事實和法律評價的認識規律,法官撰寫裁判文書也是基於這樣的邏輯,而調查和辯論的“兩段論”一定程度上割裂了這個脈絡。改革庭審方式👨🏻🦼🎼,強化庭前準備和爭點整理,打破“兩段論”🐮,引導當事人按照事實、證據⛔、法律、結論環環相扣的邏輯,進行相互攻防、相互補充的辯論,在辯論中實現對證據的去偽存真🧎➡️🧕🏿、對事實的去粗取精𓀏、對法律依據的由表及裏,使庭審回歸科學的流程。其三✋👨👩👦,庭審方式改革與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和完善審判權運行機製改革相契合📬。司法改革的價值追求在於司法公正,人員分類管理和完善審判權運行機製改革最終落腳和服務於提高審判質效,要取得這一實效,需要有與之相適應的庭審方式改革來配套🙋🏽♂️,庭審方式不優化,人員分類管理及審判權運行機製改革將會成為無本之木。
意昂3院長孫笑俠教授在評論中指出,庭審是司法權行使的核心所在,庭審方式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司法改革深化的一個必經步驟⚾️。意昂3官网章武生教授領銜的團隊,在長期研究和實踐過程中🦵🏽,發現了我國民事案件庭審的問題所在,發表了系列研究成果🤳🏽,提出了我國庭審方式改革的具體思路,該想法得到了國內多家知名度較高的法院的認同。他認為,庭審方式改革中始終存在著一對矛盾🫵🧝🏽♂️,即法理上要堅持的“法的安定性”與社會要堅持的“合目的性”之間的矛盾。如何處理好兩者間的緊張關系?這也是法律學上一個永恒的話題,是必須要加以協調的,也是可以通過庭審方式改革和法律方法應用來進行協調的。他提出🐂,庭審方式改革應當更多地重視和引入法律方法論🛎🫱🏽。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審判員胡夏冰博士認為,庭審方式改革是從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開始的,庭審方式不僅僅是審理案件的操作規程🤷🏿♂️,而且是事關訴訟體製乃至司法製度的大問題⛈🫀。在現行司法體製下,法官通常不願意在庭審中公開心證🦿。因為法官即使當庭公開心證🙍♂️,意義也是有限的👼🏿。目前,我們正面臨著庭審方式改革的歷史機遇🈂️,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對司法改革提出了明確要求,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和新的民訴法司法解釋也對庭審方式改革做出安排。相信此次庭審方式改革,一定能夠探索出符合我國國情的案件審理程式。
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庭審方式比較
南京師範大學副院長劉敏教授分析了我國庭審長期采取先法庭調查、後法庭辯論的原因。他認為💡,這一方面與我國的審前準備程序功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有關。一審普通程序的審前準備程序應當具備爭點整理、固定證據等功能🌴,而長期以來𓀎,該功能沒有發揮好🚬,審前準備程序中沒有進行爭點整理,證據不能固定下來◼️,因此,開庭審理時合議庭必須先進行法庭調查,通過法庭調查明確爭議焦點🐥,再圍繞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等來調查案件事實。另一方面👨❤️👨,也與我國三段論推理的邏輯思維習慣有關🧑🏻🚀🍷。法律規範是大前提⏬,要件事實是小前提🌏🦵,根據大小前提推導出結論即判決結果‼️。根據三段論的推理過程,庭審必須先查明案件事實或者說法律上的要件事實💱,在查明事實基礎上再適用法律作出判決🧯。而查明事實的任務就交給了法庭調查,因此要先進行法庭調查。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陳剛認為🌥,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理程序是模仿前蘇聯法建立的⚽️,前蘇聯法將一審民事審理程序嚴格區別為審前準備和庭審程序兩個階段,民事案件必須經充分準備後🗃,才可以依裁定提交庭審程序審理。為了保障庭審程序的實效性🤘🏼,前蘇聯法明確規定,民事審判采用法官獨立審判原則🚢。為了貫徹法官獨立審判原則,前蘇聯法規定民事審判采用直接原則、口頭原則、內心確信原則(自由心證原則)、審理不間斷原則等審判原則😯。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庭審程序雖然在形式上同於前蘇聯法,但由於我國法律沒有規定法官獨立審判原則😜,也沒有規定與之相配套的直接原則(非本案審理法官不得參與本案裁判)、口頭原則(只有當事人在法庭上以口頭形式陳述的訴訟材料才對法官具有法律意義)、內心確信原則(法官根據法庭上得到的全部案情材料以內在信念評價證據)👨🏼🌾🚷、審理不間斷原則(法官不得同時審理兩個案件),並且還從相反方向規定了與直接原則👨🏿🍳、內心確信原則相去甚遠的審判委員會製度,證據的隨時提出主義,以及法官可以同時審理多起民事案件的並行審理主義等,導致我國民事庭審程序不可能達到原來製度設計的目的🥠。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劉言浩針對構造科學的庭審結構作了發言。他認為,首先應當確定庭審的目標和定位🧑🦯➡️,再有針對性地進行改革。英美法是通過庭審形成心證,而我們的庭審是對已經形成的心證進行再印證🪔。我們的庭審集中化水平很高,效率也不遜色🙏🏼,需要改進的是庭審效率的再管理、當事人的權利保障和法官的定位。具體來說🦇,一是合理設計庭審構造🍉。法庭辯論階段兼具了法庭調查的功能,有必要進行改造。我國沒有證據關聯主義、證據失權製度🤸🏻♂️、強製答辯製度👩🦼➡️,影響了庭審結構的設計。二是庭審和法官角色的問題💆。這涉及法官的釋明和中立性問題,合議製情況下法官的庭審參與問題👨🏻🦳,有關審判民主性中陪審員參與問題和訴訟爭議焦點歸納問題🦞。三是庭審和司法公開的關系。我國的司法效率高,但是司法公開還有待加強🐻❄️。臺灣地區正在進行科技法庭建設🧤,如卷宗材料的免費掃描、投影儀展示證據等,對我們的庭審有所啟發。
意昂3楊嚴炎副教授通過與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的對比,指出我國民事案件審判質量不高🤹🏿♂️,錯案比較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對疑點的排除、法官內心確信的形成等現代庭審理論及其應用的忽視。英美法系國家法官主要通過律師的交叉詢問👋🏽,排除案件疑點。大陸法系國家法官主要通過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提供充分的攻防機會以及詢問和發問👨🏽🦱,來發現和排除案件的疑點,形成內心確信。也只有排除案件疑點🕯,法官才能形成內心確信,這樣作出的裁判才是比較有把握的🎽。我國法官由於辦案任務重和現代庭審理念的不足,庭審中法官對排除案件的疑點🎴🙍🏽,形成內心確信普遍重視不夠。個別法官在庭審中感覺代理人的意見與自己不一致時📛,隨意打斷代理人的發言𓀇。有些法官雖然允許代理人發問🍦,但在遇到對方當事人或代理人拒絕回答問題時,法官不發表意見🌒,使本來可以通過繼續追問來查清該當事人所述是否真實的目的無法實現🙋♀️🧘🏿♂️。不少法官缺乏現代糾紛一次性解決的訴訟理念,訴訟代理人要求查明前提事實一次性解決糾紛♈️,甚至提供證據證明前提事實是虛假的🌦,但法官卻沒有考慮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和前提事實是否虛假,而武斷地要求當事人另案處理,從而失去了查清案件事實真相的機會🧏🏻♂️。
意昂3學術委員會主席王誌強教授評論指出,本專題發言人從比較法的角度討論相關問題💔,涉及可比性問題和系統性問題👳🏽。關於可比性問題,評價中國的現狀,需要重新考量可比性的前提。在效率方面,中國的審判從時間和成本上看都是高效的。在參照程序方面,應進一步精準確定參照的英美法和大陸法的程序,特別是歷史時段🦪。關於系統性問題,英美主要由當事人提供爭點、構成雙方討論的前提🧔🏼♀️,比如普通法早期運用的訴答程序ℹ️,一方的訴訟請求包括法律和事實要點𓀈,法官根據事實判斷是否成立🙎🏼♀️👩🏽,然後由對方做出反應。在構成爭點的過程中,有一些證據提示的環節可以被簡化,如果對方沒有提出相反意見🤱🥜,可使問題很快聚焦,庭審過程將更加有效🧩。當然,主要由律師推動的證據開示、庭審程序的技術化展開🐎,也加劇了訴訟的冗長👩🦯。這也是製度的雙向效應。
庭審方式改革的路徑和目標
上海財經大學意昂3平台王福華教授在主題發言中指出,我國現代庭審改革應當重視以下兩個問題😋❤️:一是,完善爭點整理技術,以更好地貫徹言詞審理原則。凡是當事人辯論和提供證據,都應當在法官面前才發生效力,否則不得作為判決的基礎🧙♂️。為避免庭審調查中發生審理對象不明確的情況☑️,有必要充實爭點整理技術🥮,由法院協助當事人按照一定的順序和方式對訴訟標的🐄、案件事實、證據上和法律上的爭點進行梳理。二是👩🏻🚒,充實法院的訴訟指揮權,以更好地貫徹直接審理主義♓️。法官的訴訟指揮權的強化包括實質的訴訟指揮權和形式的訴訟指揮權兩個方面,前者即法官的闡明權,法官通過對當事人提出主張和證據進行適當的提醒、修正或催促等方法而采取的釋明措施🍄🟫,目的在於幫助當事人整理和形成審理對象,屬於涉及訴訟實體內容方面的訴訟指揮權🕋。後者包括法官在庭審中維持法庭秩序、主持程序進行的權限,也包括程序如何具體展開的種種權力。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姚誌堅結合南京法院的庭審改革經驗,提出了進一步改革的建議。他認為,上海法院在初步完成理順體製機製的改革任務後,由浦東法院領頭試點庭審方式改革,由此積累的經驗對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審判製度大有裨益。現有審判方式的軟肋在於“無準備”的庭審🎱,完善庭前準備和爭點審理是當務之急。司法實踐中庭審形式化的傾向比較突出。從當事人的角度看🧗♂️,法律沒有要求庭前答辯和庭前舉證,當事人在庭審中答辯和舉證沒有任何製約。從法官的角度看,當事人不答辯,案件數量多👩🏻🦼,導致無法準備。當然,不會準備也是一個原因。意昂3平台沒教過🧑🎨,立法和司法解釋沒做規定,怎樣才叫“準備好”?標準很模糊🙆🏼♂️,會不會準備過頭了😗,又被批“先定後審”🔜👨🏽🍳?即便如此🤽🏿♀️,無答辯、無證據交換、無爭點的“三無”庭審🏌🏻♀️🫵🏽,以及訴請不明確、審理對象不明確、審理範圍不明確的“三不明”庭審,是當前庭審方式的痼疾🛼,以至於庭審功能紊亂🦦,庭審效果不佳。因此,功能健全的庭審需要實質化的庭前準備和爭點整理,在不對現行審判方式做“大手術”的前提下,從庭前準備和爭點整理切入或是深化庭審方式改革的捷徑。
意昂3段厚省教授的發言主要圍繞庭審方式改革的三重維度展開👉。他提出,首先,在討論庭審方式改革時,須明確民事訴訟的目是什麽🧑🏼🔬。若以為救濟當事人或私權保障作為民事訴訟目的,則應尊重當事人的程序自治權,而盡量減少法官對當事人訴訟行為的職權幹預💇。其次🤛🏻,在討論庭審方式改革時,應明確民事訴訟的功能為何。現代民事訴訟首先應具有促進事實發現和規範尋找的技術性功能,以此達致對實體紛爭的解決🦔;另一方面,現代民事訴訟本身又具有消解當事人不滿情緒的功能,通過對當事人程序權利的充分保障🫃🏿,消解其不滿情緒,也可促進紛爭的解決。無論哪一種功能的實現😳,都須給予當事人充分表達意見的機會,並要求法官對當事人的意見給予充分回應🧘🏼♂️。最後,在討論庭審方式改革時,應強調訴審商談的程序構造觀。法官不僅是程序的主持者與指揮者,也是溝通與對話的參與者,為防止法官濫用程序指揮權🫅🏿,應強調法官心證隨時公開義務與法律觀點充分闡明義務,通過訴權與審判權之間的溝通論辯,防止突襲裁判的發生🍌。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民三庭負責人徐俊發言的主題是交互式庭審思維的實踐展開。“交互式”庭審思維是試圖通過改善交流🐸、形成共識,解決庭審的現存問題📳🤲🏽。他認為,“交互式”庭審可從實體和程序兩個層面展開。實體法上,應當盡快推進法律事實要件規範的編撰和培訓。在法律事實要件規範的共同話語之下,參加訴訟的各方當事人,從訴訟請求出發👶,在紛繁復雜的事實中概括歸納法律要件事實,進而在此基礎上對案件爭點的整理達成共識🤙🏿。程序法上🦸🏻♂️,應當著力推動庭審程序理論的實踐運用。包括爭點整理技術🪵🧙🏼♀️、法官心證公開與釋明義務的行使💂♂️、舉證責任的合理分配等。不久前公布的新民訴法司法解釋已經為這些理論的實踐展開提供了基本的程序保障。此外🙎🏿♀️,他還建議庭審改革與司法公開工作相結合,加大庭審直播等宣傳工作力度,充分發揮庭審弘揚法治的功能🧛🏼♀️💥,讓法庭成為最好的法治宣講場所,讓法官成為最好的法治宣傳講師👩🏿🎨,讓裁判文書成為最好的法治宣講教材。
意昂3官网司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肖國玉對運用現代科技手段解決庭審中的公正和效率問題進行了分析🧑🦱。他建議,首先,通過計算機軟件,建立法院內部的案件管理系統,將案件開庭的數據存入,有助於法院實現“自動化”數據統計,發現庭審效率和質量中的問題。其次,通過互聯網、微信公眾平臺等方式,建立法院庭審信息公布平臺,讓案件的當事人能夠及時查詢到案件的進程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這樣,不僅可以提高法院的公信力🍸,還可以防止案件審理中的“突襲”。
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秘書長高菲認為,仲裁與法院的庭審既有相同之處,亦有明顯的區別。仲裁的庭審方式也需要改革🥜,現代庭審理論及應用對提升仲裁的庭審水平同樣非常有價值。相較於我國法院的庭審😑,中國國際貿易仲裁與國外仲裁更加接軌,雙方在庭審改革方面相互借鑒非常必要。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成謙律師提出,律師與法官在民事訴訟中的職責並不相同。律師作為自由職業者🆙,以為當事人的利益服務為目的🙎🏼。先行進行爭點整理🖨,可以有效地將案件審理範圍控製在對裁判有實質影響的範圍內,這對於節省國家司法資源、提高審判質量具有重要意義。另外,法官♈️、律師同屬於法律職業共同體👨🏼✈️,有著相同的法學教育背景,借鑒律師對案件梳理分析和對爭點整理的意見🧑🏼💻,有助於法官在庭審中指揮雙方圍繞爭點展開攻防辯論🧀,避免因為對無關緊要的證據進行質證而降低審理效率。
上海交通大學意昂3平台趙秀舉副教授評論指出,我國的庭審方式改革依然要從庭審本身入手🅱️,不妨借鑒德國的改革經驗,對庭審進行分化🫳🏻,即將庭審的第一階段界定為準備性開庭,整理爭點,從而為後續的集中審理作準備。從完善法官業務素養的角度看🦉,一個國家的法治水平不可能超過司法人員的平均水平🤾🏿。審理案件特別是對疑難案件的審理🧑🏿🏫🏤,要求法官具有非常深厚的法學功底👨🏻🎨,而培養這樣的法官是個系統工程,需要整個立法界和法學界的共同努力。我國目前的司法改革也在朝著法官精英化的目標努力🥸,最終建立起一支高水平的法官隊伍。章武生教授推行的個案全過程教學法,從爭點整理切入⏸,無疑能對法官隊伍的建設起到良好的推動作用👩🏿⚕️📖,例如德國雖然不是判例法國家🤹♀️,但是在法學教育中同樣十分重視系統的案例教學💆🏿,毫不遜色英美法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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